顶层设计:构建科学办案组织模式
检察风云2013年第24
顶层设计:构建科学办案组织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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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4日,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建议适时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明确规定主任检察官制度,造就职业化、专业化的检察官队伍,解决办案行政化倾向。陈旭检察长认为办案组织是司法机关最基本的“组织单元”。但在目前,除了检察委员会作为最高业务决策机构的办案组织性质较为明确外,各级检察机关的基本办案组织尚无法律明确规定。实践中,检察机关的基本办案组织是由科、处、局等内设机构来替代的,具有明显的行政化特点,不利于司法运作的亲力亲为、公开透明和司法公信力的确立。陈旭检察长建议明确检察官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检察权,并建立主任检察官制度。具体而言,主任检察官办案组实行专业化分工。在建立主任检察官制度的同时,可以适时取消检察机关内部的行政设置,建立主任检察官办案组。在主任检察官办案组内由主任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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