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商业贿赂罪,打击医疗腐败
检察风云2014年第1
重构商业贿赂罪,打击医疗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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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疗腐败“感染率”有多大?这个答案或可以从近期公布的一份江苏某地检察院查办医疗腐败的交流材料中“窥见一斑”。这个不是孤例。有“改革桥头堡”之称的深圳,也出现了“大面积”医疗腐败。据报道,2012年深圳医疗系统发起反腐“风暴”,被批捕的九名犯罪嫌疑人,差不多是深圳各大医院院长。而在“风暴”之前的几年,报道中的深圳医院腐败案被查处立案的也不少。大多数涉案的医院院长或科室负责人,均为难得的专业人才,他们涉案金额也大多在10万到100万元间浮动。在他们锒铛入狱之时,我们可以想象另一组犯罪主体在一旁偷笑。这一组犯罪主体就是商业贿赂的行贿者。他们财大气粗,公司实力惊人,所获利润动辄数亿。他们是商业贿赂案的始作俑者和制造者及推动者,他们在案件中的“罪”,远大于被利诱或被劝说或被迫收取贿赂的行医专业人才。然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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