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冤案预防与救济
《刑事诉讼法典》第227条规定的纪律性制裁——上诉法院起诉审查庭的纪律惩戒权。第二,有些国家规定了被害人可以对公职人员提起民事诉讼的途径。在美国,由于检察官、法官和辩护律师在受到民事侵权诉讼中享有“绝对豁免权”,因此,作为救济手段的民事侵权诉讼所针对的几乎都是警察的违法行为。受害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警察、警察部门负责人、警察机构或者有关政府机构,其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获得经济上赔偿,包括补偿性赔偿和惩罚性赔偿;二是获得法院强制令,也就是法院要求政府机构、警察部门或者警察官员去做某些行为,或者停止做某些行为的命令。为获得这些民事救济,受害者可以根据州法律提起民事侵权诉讼,也可以根据联邦宪法和民权法,提起宪法侵权诉讼。在英国,对警察未经法律授权而进行搜查、逮捕等职务行为,对检察官的程序性违法行为,当事人有权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要求损害赔偿。较为常见的对警察的程序性违法行为提起民事诉讼的有:(1)警察在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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