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字杂文引发诉讼大战
名原告坚持诉讼主张,不愿做任何妥协,这种较劲其实不难理解,也就是说袁成兰等人打这场官司,其根本目的不在于赔钱多少,而在于要赢得官司,维护自身名誉。针对原告的诉讼主张,未亲自到庭的吴敢在书面答辩中指:《黑客》一书涉及本人的内容,基本属实。虽然该书作者在构思阶段向本人作过调查,本人向张文艺和王作雨出示过“梅花奖”官司的大部分诉讼资料,但本人非《黑客》作者,亦未参与谋划、组织该书的出版,更没参与散发、出售此书,故本人不构成本案的被告。被告张文艺、王作雨辩称:该书中的很多用语本身是出自于“袁成兰们”或袁成兰的《我当被告》一书及徐州民间谚语,不构成侵犯名誉权。《黑客》从为吴敢辩诬正名,到为徐州市文化局及江苏省梆子剧团的广大演职员公正评说,无论主观上、客观上、主体上、客体上都未对原告构成侵权。原告起诉本书作者纯属无理取闹,干涉创作自由!被告朱心田辩称:《舆论批评与名誉侵权的法律界限》一文只是其所写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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