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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挪病床之后

续交,则视为合同终止。11月20日,合同到期时,许老伯的儿子因单位公事出差未能赶回交款,家政公司又忘了与许老伯的子女联系补交护理费事宜,曹某因未接到家政公司的通知又继续留在医院里护理许老伯。在11月22日的早晨四点五十分左右,曹某因劳累困乏,就坐在凳子上靠着墙打盹,许老伯想小便起床时,不慎头朝下摔下了床,当即脑出血抢救无效身亡。事后查明,此前连续两晚,护工曹某为了方便自己进出,私自将许老伯的床向一侧挪动了约15厘米,导致床的四条腿不稳,出现明显的晃动。护工曹某第二次挪动床时,正赶上值班护士查房,但未引起该护士的注意。家政、医院以“理”拒责事后,许老伯的子女先后找到医院和家政公司,要求医院与家政公司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家政公司认为,合同到期后患方未交纳护理费,应视为护理合同终止,拒绝承担责任。医方则认为,患者是因护理不周摔倒死亡,与医院无关,医院不存在过错,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许老伯子女一纸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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