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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守护过劳的“店小二”

。李泉的律师认为,姚清的网店虽未办理个体营业执照,不具备用工的主体资格,但只要店小二付出了劳动,两者之间的关系就应为雇佣关系。按《民法通则》相关规定,雇员在受雇过程中自身造成伤害或给他人造成伤害,其民事法律责任由雇主承担。《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二条也作出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情况下招收劳动者并使劳动者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雇主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不管是网店还是个体单位,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应与劳动者协商,并支付相应的加班费。所以李泉向姚清讨要加班费是有法律依据的。不过律师也承认,网店毕竟不同于实体店,其中的法律关系十分复杂,很多法律关系在以前的司法实践中都没有遇到过。而实际上,由于店主的法人地位不能确立,不仅损害顾客的利益,也损害店小二的利益,在这当中,十分庞大的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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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fy2014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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