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刺向渎职者的利剑
计划,慎重做好每个证据的固定,不遗漏任何一个细节,争取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2012年年底的一天,在与同事的闲聊中,周罕明了解到最近他们正在办理一起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一名叫李彬的犯罪嫌疑人在网上接收了另一名叫辜琪的女子发送的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的图片后,将试题和答案在网上进行传播。周罕明当即就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李彬传播试题的行为应构成泄露国家秘密罪,而不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为了验证自己的判断,他向同事借阅了案卷,结果证实了自己的判断:湖北武汉市一名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男子王刚利用私自带入考场的手机,将试题拍下,并通过QQ传给女友辜琪,再由辜琪在网上将试题照片传给当时在上海某网吧上网的李彬。而拍摄试题的王刚是以考生的身份参与考试,属于从合法途径接触试题,其用QQ发送试题照片的行为应是泄露行为,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应当由反渎局办理。经过与公安机关的协调,这起案件移送到了反渎局。然而周罕明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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