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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禁”为“限”合情理

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不同地域、不同阶层、不同身份的群体之间存在着或多或少的习惯差异和观念差异,正如无法统一南方人与北方人关于粽子应当是甜还是咸的观点一样,在鞭炮放不放的问题上也不可能形成统一的意见,改“禁”为“限”其实体现了对不同民意的尊重。中国春节燃放鞭炮的传统已有1500余年,早在公元六世纪的《荆楚岁时记》中就有记载:“正月一日,鸡鸣而起,先于庭前爆竹,以避山臊恶鬼。”具有千年历史的传统习俗要在一朝一夕改变肯定不现实。笔者认为,虽然鞭炮问题对于安全、环境等方面的危害客观存在,但治理鞭炮问题却也不能急于求成、搞一刀切,相反应当尊重传统文化的发展规律,以法律为基础,以教育引导为主,循序渐进地推动鞭炮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群众路线是不错的尝试。目前已有不少地方制定了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但执行效果却差强人意,尽管存在诸多原因,但不可否认有些规定本身不科学、不合理,比如禁放的区域过大、禁放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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