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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莫顿法案”诞生始末

作证时语气十分肯定地说,看到了杀害母亲的真凶,他是一名破门而入的男子。孩子还告诉莫顿的亲戚,当时爸爸并不在家,并且向他们描述了凶手的相貌。可是检方却觉得埃里克的证词不可采信,没有提交给法院的必要。给出的理由是埃里克才三岁,还不具备行为能力。另有邻居提供旁证,说他们亲眼目睹一辆绿色小货车在案发的时间段内从莫顿家的后院开了出来,停在旁边的一片小树林,而莫顿并不是驾车者。检方的证据站不住脚,还有那么多的旁证对莫顿有利。然而他作为唯一的嫌疑人,最终还是被陪审团裁定有罪。法庭认定莫顿犯有一级谋杀罪,判处终身监禁。从1987年起,他开始了长达25年的牢狱生涯。采用DNA鉴定 真凶浮出水面可怜的莫顿望眼欲穿,期盼早日洗清冤屈,然而残酷的现实却让他在冰冷的监狱中苦苦煎熬。他坚称自己无辜,在法庭上慷慨陈词:“没有科学证据,没有目击者,没有谋杀凶器,没有可信动机……我不认为任何有理智、有思想的人能够认为这足以定罪。”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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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fy201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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