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画归属之争
检察风云2014年第5
国画归属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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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家指控商店侵权纷争源于五幅画作。原告之一的上海师范大学艺术系主任刘旦宅教授诉称:1979年,友谊商店布置画廊,他的一幅《击鞠图》交付友谊商店出售。卖出后,友谊商店当时的负责人要求他再画一幅《天台仙踪》,说好待卖出后一起结账。这位温州籍的大师愤愤然地说:“我以为友谊商店是讲职业道德的国有企业,不疑有诈。但是被告一直诈称未经售出。一直到1992年,被告在我‘未售出必须返还原件’的条件下,才无可奈何地承认两幅画件已于八年前售出。”第二原告——上海中国画院画师吴青霞女士诉称,她创作的《鲤鱼》、《芦雁》,也碰到了与刘旦宅一样的遭遇。第三原告——上海大学美术学院兼职教授陈佩秋诉称,她于1978年委托被告友谊商店代售一幅《竹林鸭石图》,计24平方市尺。言明要付稿酬,然而迄今分文未得。三位国画大师如此言之凿凿,令人不可不信。1992年3月28日,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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