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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画归属之争

为画家提供了一日两餐丰盛的宴请,往返专车接送。画家来时,有的带着家属,商店同样给予礼遇接待。马导农经理强调:“这些做法在1978年的历史条件下都是破例的。总之,友谊商店在请画家作布置画的过程中,为他们提供作画的优越生活环境和物质条件,提供在当时社会上一般人员所无法得到的特需供应和好处。友谊商店是通过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多方面的有偿形式,从而取得了刘旦宅等三位画家为友谊商店作布置画的所有权。这在当时书画界是有共识的。刘旦宅、吴青霞、陈佩秋为友谊商店古玩分店于1978年8月7日开业前画的布置画,友谊商店属于有偿取得,所有权已经转移,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原告指控友谊商店构成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没有任何根据的。”画商与画家各执一词,针锋相对,通过媒体打起了“舆论战”。“委托代售”成立吗?1994年2月24日上午9时,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这起引人关注的画家与画商的纠纷案。刘旦宅神情庄重地端坐于原告席上,另两位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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