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画归属之争
  吴青霞、陈佩秋没有出庭。友谊商店的法定代表人马导农和诉讼代理人杨肇业律师到庭应诉。被告的另一位代理人傅玄杰律师因出访香港,故改由友谊商店分店副经理汪龙生代理。刘旦宅等三名原告诉称,他们所作的五幅画是“委托友谊商店代售的”,与商店“构成口头形式的委托代理关系”,并强调原友谊商店职工董扬金可为此作证。友谊商店则断然否认。审判长传证人董扬金到庭作证。董扬金慷慨激昂地作证,承认原告与友谊商店之间有“口头协议、委托代销”的关系。他还自称:“我是约请画家作画的第一经办人。”“第一经办人是什么含义?”汪龙生质问董扬金。董扬金答:“我是联系的,组织上委托我联络,是我一个人。”说完之后,他沉思片刻又补充道:“还有一个人。”汪龙生问:“谁授权你去组织画家的?”董扬金答:“马导农。”“授权权限是什么?”汪龙生追问道。“第一,约作者;第二,要向画家说明卖掉后才付稿费。”“谁这样说的?”汪龙生紧追不舍。董扬金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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