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审判下的司法困境
,也使那些个对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司法改革的主张与顶层设计期待满满的人,也变得惊讶莫名:因为媒体的不当举措,隐然让这个顶层设计未及实施,就靡然颓然。从中也可窥见,我们一些人思想深处既想深化改革,并朝法治化、程序化转型,又很不习惯从一开始就把改革置于法律程序规范下进行。充其量,其依然扮演着传统官僚机构的角色,而非执行着现代管理机构的职能。任其发展,我们所孜孜以待的司法改革,就只能是镜里看花,水中捞月。世人皆知,一项好的制度设计,必须借助丝丝入扣的系统安排和具体考量才能不至于永远搁在纸上,不至于成为中看不中用的饰物。决策者不能一边把顶层设计公之于众,另一边又背离顶层设计的基本要求,以非法手段治理非法。如此恶性循环,则法治追求也罢、独立检察也罢、独立审判也罢,只不过是在中国当代政治进程中留下足资后人哂笑的备料而已。一些学人如徐昕等人念兹在兹的所谓代价最小的司法改革,也只能因此一步步堕落为司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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