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驴友身故谁之责

展开了另外一项维权举动——2013年3月29日,赵小翠带着年幼的儿子王爱民来到内乡县,以原告身份,将七星潭风景区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景区赔偿其死亡赔偿金等共计逾31万元。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特殊的生命权纠纷案后,于2013年6月25日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人民法院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赵小翠的丈夫王小平等一行八人,在七星潭景区形象山门外的平台上搭建帐篷露宿,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王小平,在山区尤其是在雨季汛期,应当预见到在野外露宿随时有危险发生的可能。王小平在同行人员的提醒下,仍未引起足够的注意并及时转移至安全地带,导致山洪突发后,被洪水冲走身亡,本人应负全责。关于原告赵小翠、王爱民诉称七星潭景区作为景区的经营者、管理者,在雨季这一特殊时段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问题。法院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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