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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纠纷,你惹上了吗

原告直接从被告处购买,双方不存在礼品卡买卖关系,加之礼品卡在有效期内可继续正常使用。因此,被告不同意原告诉请。经庭审质证查明事实后,法院认为原告并未提供证据证明被告延迟送货与否与其诉请之间的必然联系,也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被告负有以现金形式返还退货款的义务,且礼品卡并非直接购自被告、被告在其网站中亦有不兑现的明确告知,加之退回的礼品卡并非失效。因此,法院驳回了原告王兵的诉讼请求。法官点评: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以礼品卡方式购买物品,在退还物品时,商家退还现金还是退还礼品卡?法院认为,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合同,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及赔偿损失。本案原、被告之间的笔记本电脑买卖关系成立,该合同解除后,原告退还被告的笔记本电脑、被告退还原告支付的相关卡券,合乎交易习惯,也不违反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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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fy2014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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