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警察枪械走火后
上面都应负法律责任。当然,金斌、李士珍不可能自己追究自己的责任,而且在跟褚宝康的接触中已经知道褚宝康乃是褚民谊的亲戚,那就更得包涵了。那应该怎么办呢?这很简单:警察局的职责之一就是核发枪照,给褚宝康补发一纸枪照就行了,当然发照日期得倒填。金斌、李士珍又商量了对褚宝康的处理意见:把褚宝康送回警士教练所禁闭室去待几天,待把这件事处理结束了再予以解除。至于实习,第一局当然不便再来了,把他分发到其他局去就得了。该事件的前一半处理完了,然后就要处置善后事宜了。跟伤亡者家属打交道,那就不必金斌、李士珍出面了,交给调查小组的其他警员去办就是。警员王秀龙、丁震去了死者潘金声家里,向死者的父亲、兄弟、妻子等人说明了死因,代表警察厅表示歉意,然后就进入了实质性内容的谈判,问家属对于善后处理有什么要求。家属的意见是:警察厅方面应当承担丧葬费、抚恤金,另外还得给死者16岁的儿子在警察厅安排一个饭碗。王、丁说丧葬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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