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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起伪造公安臂章案

贼心虚,岂敢张扬。此事必须悄悄地进行,“打枪的不要”。1994年3月1日上午,浦东陆家嘴附近一条不起眼的小巷墙壁上,贴出了这样一张“寻物启事”:我厂在近日运输途中失落电脑绣花制品一箱,望拾得者能送还我厂经营部。送还者必有厚酬重谢,决不食言。永大电脑绣品商标厂地址:淡水路55号然而,“永大”的如意算盘落空了。拾得者虽然是一介平民,但平民的法制观念与“永大”当家人的价值观,却有天壤之别,云泥之差。走向“永大”“盛达”的,是警方沉重的脚步。“欠债”总是要还的遵纪守法经营,是所有从商者的一条底线,也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港片中不是流传着这么一句话么:在江湖上混,总是要还的。1994年3月上旬,黄浦区工商局依法对上川路“永大”厂部和淡水路经营部进行查封。与此同时,黄浦公安分局专案组乘胜追击,深入侦查,追缉“2·28”全国首起特大伪造销售制造警用标志案的余孽,全力追缴流散社会的仿制警用标志。其实,早在1990年,国家工商行政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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