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顶替牵出案中案
犯盗窃罪被湖州市城郊区法院判刑的信息。已经辛苦劳累了好几天的办案人员再度赶赴湖州,但当年的城郊区早已被合并,现在已几易其名改为吴兴区,几经波折,最终从保管原始卷宗材料的湖州市吴兴区检察院调取到谢龙盗窃案的所有前科资料。这一重大收获令办案人员信心倍增。为了固定证据,查实案情,检察官对2005年抢夺案署名为“谢洪”的十指纹捺印与谢龙的十指纹捺印的各指纹纹线流向及细节特征进行对比检验;对来信人谢洪、原案署名“谢洪”、谢龙2002年作案签名笔迹及谢龙承认假冒事实后的签名字迹等十多份文书交叉进行检验鉴定。办案人员又风尘仆仆先后两次赴上海市北新泾监狱、浙江省湖州市监狱等地,分别调取谢龙2002年、2005年服刑及释放材料,从外围方向进一步固定了他假冒他人服刑及累犯的事实证据。提出抗诉获改判经过对案件事实、程序、法律适用等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审查论证,在万无一失的情况下,奉贤区检察院以法院判决主体认定有误,遗漏累犯情节,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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