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的“第四方”平台
去,李明也不打算再做什么经理了,他同意了张和的提议。涉嫌合同诈骗被公诉然而,刘磊很快发现自己连续四天在“悠支付”平台上的钱未如期结算,联系李明也没有答复。同年11月16日,刘磊查询发现这四天共13万元的营业款已被结算给了东海公司,而且李明也在两天前离职了。此外,刘磊还得知,此前第三方支付公司从没有要求他增加3万元的押金。意识到自己可能上当受骗了,刘磊立即走进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公司约13万元营业款被人从“悠支付”交易平台上骗走。经立案侦查,2013年3月3日犯罪嫌疑人张和、李明被抓获归案。两人到案后对自己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私自搭建第四方支付平台并侵吞他人营业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检察机关查明,2012年10月初,李明虚构将增收被害单位押金,并在被害公司拒绝增加押金时关闭了其支付结算端口,引诱刘磊与东海公司实际经营人张和达成网络支付协议。 2012年11月中旬,李明让张和停止向刘磊结算交易额,两人随后将截留的平台上的13万元交易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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