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J > 检察风云

遗产税征收的“时”与“势”

被上升的物价侵蚀成负数;房价上涨迅速,象征稳定的自有住宅成为奢望的空中楼阁。曾有一位日本经济评论家尖锐地指出经济危机后负面效应:“所谓经济复苏,是大企业和富有者阶层的盛宴。大多数工薪阶层不仅没有享受到加薪,反而增加了社会保障费和税金的负担,他们不可能感受到经济的好转。”可以说,避免下层的低收入人群出现贫困的恶性循环,减少中产阶层的发展困境,遏制上层权贵主义和寡头化,是我国社会结构发展需注意的问题。中等收入人群在我国社会结构中比重还是比较低的,党中央的指导性文件中明确指出应培育壮大这一阶层。中国现在发展阶段重要在于培育中等收入阶层,为发展合理的社会结构,遗产税的起征点应考虑到中等收入阶层的因素,不应设置过低。遗产税在这方面应起到协调作用,并考虑到地域发展水平、生活成本等差异,例如东西部地区的差异等。既然我国把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作为分配政策的既定目标,因此中等以下家庭的遗产赠与不应在课税之列,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J > 检察风云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