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站11人集体受贿
将这些“包月钱”再平分给检测站的五个中队,各中队长将“包月钱”和当班期间所收“菜钱”放在一起,然后各中队的人与带班副站长平分。此外,该站每个中队还要从当月的违法收入中,提留一部分,月底由各中队长送给站长齐某和教导员陈某,每月各中队分别向二人送1500元到3000元不等的“份子钱”。11人中,也有吃“独食”的。2012年5月,郏县某公司销售经理林某,为了让其公司运送石子的超限车辆不被查处,送给带队执法的中队长李国军15000元,李国军将其据为己有,并对该公司的车辆大开绿灯。11人受贿获刑2013年6月左右,接到群众举报后,行贿人孙基晓被抓。之后,参与私分9.35万元钱的10多名副中队长以上干部,也先后被抓获或自首。公诉部门以受贿罪公诉了11名超限站负责人。2013年5月17日,原副站长梁中伟到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检察院投案,同年12月9日被逮捕。法院认定,梁中伟伙同他人参与受贿9.35万元,所分得赃款用于个人日常花销。案发后,梁中伟退缴赃款4万元人民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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