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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不能,过户房屋能索回吗

莹的名下。该所有权的取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而且,双方之间的赠与并未明确只归胡莹一方所有,那么,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两人离婚后,应按共有财产均等分割。尹红光与胡莹在过户房屋时,虽然口头以生儿子为附加条件,但没有书面协议,当一方反悔时,另一方又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是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的。退一步讲,即使附条件赠与之说成立,也因尹红光在所附条件尚未到来前更名过户,此行为可视为对所附条件的更改,同样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至于双方在协商离婚财产时,尹红光做出的“银行卡50万元、轿车可以不要”之让步表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七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可见,尹红光的“表示”不具有证据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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