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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输液死亡后

启的250ml塑料输液瓶内含有无色的澄明液体约50ml,是林可霉素药液。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还进行了尸检,尸检报告中患者死亡原因为呼吸心跳衰竭所致。公安局据此排除了刑事案件的可能性。我们现在想起诉该诊所要求民事赔偿。我有以下几个问题:问题1:在这起医疗纠纷中,该诊所有责任吗?问题2:医方出具的门诊病史卡是事发后补写的,这样可以吗?问题3:如何了解该诊所及其医生是否有资质?求助人:李女士A:李女士,您好!关于第一个问题。该案件的责任定性首先要分析患者的死亡原因。依据《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及尸检报告上记载的患者死亡的直接原因为呼吸心跳骤停,而导致呼吸心跳骤停的原因,我推测为短期内输注林可霉素过量过快引起。根据盐酸林可霉素注射液使用说明书中对于该药的用法用量的规定:静脉滴注,一般成人一次0.6g,每8小时或12小时1次,每0.6g溶于100ml~200ml输液中,滴注1小时~2小时。需注意静脉滴注时每0.6g溶于不少于100ml的溶液中,滴注时间不少于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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