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揽储冠军”非法集资64亿
随即提起上诉。马益江在上诉中称,一审判决对赃款、赃物处置不当,且扣押、查封资产、资金未经评估处置并兑付给集资户,导致量刑不当,原判量刑过重。对此,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马益江、鲁泊麟事先达成共识,以高息作诱饵,将所吸收的公众存款通过马益江掌握的个人账户转给鲁泊麟或让集资户直接转账至鲁泊麟名下,供鲁泊麟投资使用,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且导致5.38亿余元未兑付给集资户,导致众多人财产遭受损失,两名被告人向社会不特定多人吸收存款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另外,侦查机关据此依法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有关的存款、股票、不动产、汽车等财物,程序合法,该涉案财物应当在判决生效后,由查封、扣押、冻结机关依法负责处理,故该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不予采纳。郑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益江、鲁泊麟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吸收资金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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