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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出来的刑责

故意杀人罪。
  消极逃逸——轻罪变重罪
  案例:李某在与女友去郊区游玩返回途中,因与女友交谈分散注意力,加上傍晚雾大能见度差,不慎将一骑自行车女子撞成重伤。为逃避法律追究,李某趁无人注意,驾车逃之夭夭。因延误了救治时间,被撞女子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此案经公安机关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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