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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发展西藏文化产业的财税政策探讨
西藏产业导向的投资建设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对在境外提供文化劳务取得的境外收入不征所得税,免征企业所得税。 3.利润再投资优惠。投资者将其在西藏境内兴办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在西藏投资兴办其他企业,且经营在3年以上的,经投资者申<<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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