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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发展西藏文化产业的财税政策探讨
请,税务机关批准,全额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所得税税款。 除上述政策外,企业年缴税达到一定数额的,可同时享受《关于扶持企业发展,培植骨干财源的若干规定》(藏政办发[1997]24号)的各项优惠政策。西藏金融、工商、土地、户籍等部门也制定了诸多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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