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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侵权过错之举证责任分配研究
第208条第3款和《证券法》第173条均明确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的侵权责任采取过错推定原则,结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事务所侵权规定》的有关规定,应将《注册会计师法》第42条规定的过错责任原则具体理解为过错推定原则。 第二,证据交换制度和赋予利害关系人申请调查收集证据权并不<<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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