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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优先购买权部分行使之初探

,使其收益减少或者转让成本提高。因此本文开篇时所引的案例中,笔者认为股东马某不能行使部分优先购买权,除非公司章程作出特别规定。那么,要是在股东分割转让股权的情况下则可以行使部分优先购买权,例如股东甲将其股权分为A、B两部分,把A部分卖给丙,把B部分卖给丁,如果股东乙欲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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