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白领串门成“小偷”:私设公堂该当何罪
郭娟向警方证实,自己确实与嫌疑犯陈宁远同栋不同单元。6月28日晚上至6月29日下午,因加班太晚、公司离家又远,她没回家,在单位旅舍住了一宿。她也确实在半个月前换了新手机号,并群发给了朋友。对于王春晓丢三落四又胆小的性格,郭娟印象特别深刻:她曾有半年时间和王春晓合租住房,仅那段时间,王春晓就先后丢过两个手提包,三次把钥匙落在屋里,有一次还把三楼当成二楼,半天打不开门,才发现走错了楼层……2013年7月24日,陈宁远、张伊与谭泽新被批准逮捕。被捕后,陈宁远大呼冤枉:王春晓是非法进入他家的,且承认盗窃一事,答应赔偿损失,他的行为是“正义”的。农药是王春晓自己喝的,不是他的责任。与陈宁远不同的是,谭泽新和张伊都认罪。谭泽新表示,自己过于看重哥们义气,明知道陈宁远做得不对也不愿指出,结果沦为犯罪分子。张伊则后悔自己过于顺从陈宁远,不光纵容了他,也害了自己。2013年10月,此案在南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春晓的父母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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