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白领串门成“小偷”:私设公堂该当何罪
。这对夫妇老来丧女,悲痛可想而知。面对悲痛欲绝、头发全白的死者家属,陈宁远、张伊与谭泽新都深深地低下了头。法院经审理认为,陈宁远因王春晓私自进入其家中,在没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认为其被盗窃钱财系王春晓所为,并采用暴力手段逼迫她还钱;在王春晓借钱过程中,又指使张伊、谭泽新看押王春晓,防止其逃走,已非法限制了其人身自由;在三被告人与王春晓一起到刘胜桥部队驻地的路上,明知王春晓已喝下农药,且出现恶心、呕吐等症状,三被告人却没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致王春晓因喝农药而死亡,应当认定为王春晓的死亡与被告人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被告人陈宁远、谭泽新、张伊积极赔偿王春晓亲属经济损失45万元,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判决陈宁远、张伊、谭泽新有期徒刑八年、三年和二年。之后,三名被告人均提起上诉。2013年11月20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针对此案,湖北人本律师事务所黄云律师分析:人们在维护正义时,应该站在法律
<<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