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白领串门成“小偷”:私设公堂该当何罪
的基础上,决不能超越法律的边界,用“草莽的正义”以恶制恶。倘若无视这一法理基础,而自诩为“正义”的代表,有意或者无意地侵犯其他公民的正当权益,那么,这样的“正义”,或许就可能把自己拖入罪恶的泥潭。本是简单地走错门,却演变成了一起命案。王春晓的懦弱和不知自救可悲,陈宁远非法使用暴力手段对待无辜之人可恨,张伊和谭泽新顺从罪恶可恶。可是,事后再多的谴责和悲叹,也无法挽回王春晓如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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