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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的积极性还需充分调动
方周刊》:建民办养老机构有没有“门槛”? 李立国:对养老机构的管理目前主要是通过登记许可的形式,分别由民政部门、工商部门、编制管理部门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行法人登记,尚未建立统一的养老机构<<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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