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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环保立法的方向
提出”,将排污收费中的“征缴费用”改为“缴纳排污费”或“缴纳环境税费”,将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改为“环境保护设施”,删除擅自拆除、闲置污染防治设施只有“超标”才能处罚的限制条件,建议“在法律责任部分补充10个方面的通用性处罚规则”等等。 第三类是强调环保在国民经<<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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