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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渎”升级
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或者是受委派到国有企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 在司法实践中,未列入国家机关编制而实际行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权力的人员,对他们的玩忽职守等行为是否应按渎职罪处罚也产生了不同认识。为此,2002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关于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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