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Q > 青年记者

报刊侵犯名誉权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能证明任何第三人听到被告对原告所作出的诽谤言词,则不构成毁损名誉。因为“侮辱的特点是以言词对他人陈述,而不是原告的自我估计”。二是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仅以原告住所地在西城区,就认定侵权结果发生地在该区,驳回被告的管辖权异议申请,难免过于武断。三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Q > 青年记者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