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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传播法制建设展望

新闻报道的混乱现象,践踏了法律的尊严,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同时也扰乱了整个社会的秩序,人为地制造社会紧张关系。著名歌唱家李双江之子强奸犯罪案件的报道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这起案件中,新闻媒体根据当事人辩护人、监护人发布的信息制作新闻作品,严重违背了新闻真实客观和平衡的原则。一些新闻媒体几乎成了案件当事人辩护人的传声筒。案件当事人的法定监护人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释放信息,从而使司法机关承受了不必要的压力。在现代法治国家,对于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以及涉及公民隐私的案件,法院不能公开审理。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法官有权颁布禁止令,禁止新闻媒体详细报道案情,或者对案件的性质作出揣测性的报道。如果新闻媒体从业者公然违反法官颁布的禁令,那么,法官可以藐视法庭罪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西方法治社会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虽然在司法案件报道方面享有各种特权,但是,对于法官颁布的禁止报道命令,所有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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