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类被告席上的记者
。但是记者被抓被关,就不可一概而论,因新闻报道冒犯了政府而受到打压的情况固然是有的,记者组织理应站出来呼吁,维护记者的合法权益。但是记者也是公民,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如果触犯了法律受到制裁,就不能说是什么反常的事情。英国《世界新闻报》窃听丑闻,被拘捕而告上法庭的记者有十来个,目前正在接受审判,无论在英国本地,还是在国际社会,有谁说这是打压新闻记者呢?二在中国,记者犯法被捕受审,主要是借助职务之便获取非法利益而触犯刑法。这种情况已经存在多年,1994年轰动全国的“长城公司诈骗案”,就有好几家中央媒体的记者因收受诈骗犯沈太福(被判死刑)的贿赂而涉案,有的被判处刑罚。1997年,时任《经济参考报》副总编辑杨继绳写了《论新闻腐败》一文,发表在上海《新闻记者》第4期上。他说:“社会上的腐败现象可以归结为以权谋私。新闻界的腐败是以稿谋私。一些权威新闻单位,还以‘牌子’谋私,即打着这块‘金字招牌’去为小单位‘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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