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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适用存疑

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属于地方性事务”的;没有上位法规定的。强调地方性法规必须要符合该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即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同时还规定地方性法规是否合法的审查权在于该制定主体所在的人大常委会。前文谈到,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审查同为一个机关是难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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