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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适用存疑
判断、法律技术等方面实际存在的差异,很难保证所有的地方性法规都同法律的原则、精神、宗旨和规定完全一致。当行政主体据此作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并与行政相对人发生争议诉诸法律时,如果人民法院还要把其作为审理的依据并作出判决,这就等于自己设定行为规则和裁判标准,“既当运动员<<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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