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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的立法体例研究

定利益是客体:人格。但这里的“人格”并非是罗马法上的“人格”(罗马法上的人格是一种法律抽象,是法律所赋予的一种资格),而人格权客体的人格是人的各种利益,包括生命、身体、健康、名誉等等,是人格权的标的,是一种事实上的人格。由此可知,罗马法上的“人格”是一项民法上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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