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R > 人民论坛
人格权的立法体例研究
技术,指民法上的人生而具有的权利能力,而人格权的客体的“人格”是现实生活中的人的各种利益。罗马法上的“人格”作为现代民法中的权利能力因其与主体资格不可分离,属于主体范畴;而以人格利益为客体的人格权则属于主体所享有的权利范畴,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权利,不可与具有主体资格的<<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