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R > 人民论坛
我国离婚扶养制度的立法现状分析
水平的严重下降。对于“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认定为生活困难的情形,立法上也应当更加严谨。没有住处,可以存在很多可能。例如,现实生活中,夫妻往往拥有一套房屋作为生活的必需品,在离婚财产分割完毕后,一方拥有房屋的所有权,而另一方自然就没有房屋,但是,没有房屋的一方在财产分<<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