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R > 人民论坛
论传统民事诉讼的“经”“权”之道
就是我国民事诉讼传统所讲究的“经”、“权”之道。相对于司法实践而言,所谓“经”便是严格执法,所谓“权”则是用情、理去替代或纠补法律之不足,以谋求案件结果之公正,即所谓“反经而善者”。故谓,“权变”之术实乃“情理法”兼顾之术,而这种情理法兼顾之术又是传统中国倍加推崇的<<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