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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化立法进程应遵循的原则探讨

法与司法两种方式实现,立法入罪是通过修改刑法,明确规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司法入罪是在司法解释中对现有罪名进行扩大解释,将某种行为纳入其罪状范围。在增设新罪名前,先尝试司法入刑,如果可以被解释入罪,就没有必要设立新罪名,徒增立法成本。在设置新罪时,应当认真研究所预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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