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R > 人民论坛
古今正当防卫制度比较
正在实施的强奸行为的防卫,对还未实施的强奸以及通奸也可以进行防卫,而且可以致行奸之行为人于死地而不负刑事责任。这表明此种正当防卫不存在防卫过当。如唐代《唐律》问答,问曰:“外人来奸,主人旧已知委,夜入而杀,亦得勿论以否?”答曰:“律开听杀之文,本防侵犯之辈,设会以知<<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