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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民利益的实现
从事政治的活动,才能称之为完全意义上的公民。双重身份赋予了人的双重权利,即公权与私权。两种权利统合于作为同一主体意识的个人。在公民社会的人(即公民)参与国家公共性事务,享有参与具体政治事务的公权利,属于政治自由的范畴;在市民社会的人(即私民)从事具体的经济生产活动,<<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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