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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的思考
调解”的推行并不意味着当事人不能选择其他纠纷解决方式,而是从法律上保护当事人对程序或实体上权益的处分,注重对当事人平等权与自主权的保障,并重视各种纠纷解决机制的合理分工,巧妙地处理各种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衔接问题,积极促成调解,从节约社会资源的角度出发,妥善解决纠纷。<<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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