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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时期灾荒应急法律的文本分析
成定制。到了晚清,报灾时限依《会典》规定,“凡地方有灾者,必速以闻,题报被灾情形,夏灾限于六月尽,秋灾限于九月尽,甘肃夏灾不出七月半,秋灾不出十月半”①。除全国统一规定外,针对特殊地区作了特殊规定,体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报灾的责任。对于不能及时报灾者,各级官吏<<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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