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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实践困境及其出路
原则,股东派生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然而,司法实践中,股东派生诉讼的被告往往较多,既可能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甚至还可能有侵害公司利益的“他人”。如果上述共同被告都住在不同的区域,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就极有可能会出现人民法院争案和推诿、被告滥用管<<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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